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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跆拳道裁判员新规则
学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跆拳道项目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加强对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的了解,同时也为选拔优秀裁判员执裁第二十二届省运会跆拳道项目预、决赛做好准备,经研究,定于2010年1月25日至29日在济南举办2010年省跆拳道裁判员新规则学习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2010年1月25日晚20:00前报到,29日中午12:00前撤离;报到地点在茂岭花园酒店(济南市解放东路69号)。
二、裁判员考核内容及比例分配
以100分制计分,其中新规则理论占30%,裁判员手势、口令占30%,临场实践考核占30%,英语口语测试占10%。
三、参加人员及培训范围
(一)一般要求
1、国家级裁判员必须参加。
2、省运会参赛资格单位,各单位最多可推荐3名裁判员。
3、思想作风正派,热爱跆拳道事业。
4、熟悉跆拳道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5、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二)其它要求
1、自备跆拳道道服、道鞋、运动服、运动鞋。
2、须填写“单位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以及“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
四、经费
1、参加学习班学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标准为每人120元/天。
2、参加学习班学员每人需交纳资料费100元。
五、报名方式
以传真形式将“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单位推荐表”(附件2),传真至0531-86463652。
六、联系方式
山东省武术院跆拳道部(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81号,邮编:250014)。
联系人:赵 霞13953132119、赵 华13953176379
电话/传真:0531-86463652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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