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武术院为省体育局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武术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武术运动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的提高。
山东省武术院作为全省武术运动管理的职能部门,坐落在山东省首府——济南市,与历下大厦相毗邻。山东省武术院北临中华母亲河——黄河,南依五岳之尊——泰山,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5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近1500万元。山东省武术院曾获省政府“通令嘉奖”,曾3次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自2002年至今,连续被山东省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评为“全国武术先进单位”,2007年运动队又获省直“青年文明号”称号。目前已经成为拥有规范化的训练场馆和运动器械、环境优美、院建别致的规范化武术院落。
山东省武术院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行政部、业余训练部、社会武术部、科研训练部、竞赛部、跆拳道部、武术散打部和套路部10个部门,主要承担武术散打、武术套路和跆拳道项目的省优秀运动队的组建、管理和竞赛以及竞赛监督等工作;承担传承中华武术事业和山东省内武术馆校的管理、监督等工作,承担搜集民间武术种类,组织武术竞赛,开发武术体育产业等事宜。历经十多年的不懈奋斗,业已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山东省武术院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拟定跆拳道运动项目和武术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制定阶段发展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省优秀运动队(跆拳道队、武术套路和武术散打队)的组建、注册、训练、参赛、保障、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技术等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承办全省跆拳道运动项目和武术运动项目教练员业务培训工作。
四、开展跆拳道运动项目和武术运动项目科学训练的研究,负责跆拳道和武术运动项目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协助省体育局职能处室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跆拳道运动项目和武术运动项目的全省竞赛计划、规程、成绩审定等竞赛管理工作。
六、负责跆拳道项目以及武术运动项目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承办全省青少年竞赛,指导开展全省青少年跆拳道和武术业余训练。
七、负责跆拳道、武术运动项目群众性活动的普及与推广,组织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交往,促进运动项目的普及与提高。
八、负责跆拳道、武术运动项目一级裁判员等级申报,承办全省跆拳道、武术运动项目裁判员的业务培训、选派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和山东省跆拳道运动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